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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惜,事与愿违。
无论怎么开导,乙长菇执意要跟随自己2人前往州抚。
理由是已将阿月,当成亲生女儿看待,必须要保护她的在家安全。
劝说无果,牧良只得同意了对方的选择。
在乙长菇的推荐下,在奴籍市场购买了一个蒙冤入狱的男奴,经与其家属商议签署协议,由其妻子在小院干活6年。
期满后,由壬海家出面,为男奴恢复户籍。
妇人视表现情况,决定是否额外给予一个金币内资助。
在海角府城,一个金币的年收入,已经是普通人的平均水平了。
此等优厚待遇已然很高,对方更是感激涕零。
试想一下,3个铜币买一公斤的普通海鱼,足够养活一个4口之家了。
如果牧良没有天赋异能,凭借他与子书银月本身力量,拿什么去山林里狩猎。
结局或者靠海捕鱼,或者寄养别家,或者沦落街头乞讨,生活不知道会有多窘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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